“梦寻青春校园 心泊维权驿站”,我校开展大型消费者维权活动

撰稿:校学生会 高雨荷  摄影:校学生会 傅鑫斌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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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更好地服务“嘉”人,并提高“嘉”人的维权意识,15日中午,以“梦寻青春校园,心泊维权驿站”为主题的大型消费者维权活动在我校北区步行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由漳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与我校学工部、团委、法学院主办,校学生会承办。
 
  本次活动开设了关于大学生创业、女性维权、心理维权、消费维权、食品安全、预防诈骗等方面的案例图片展览,并制作出宣传展板,供同学们了解生活中真实的维权案例。此外,活动还邀请到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为同学们分析校园生活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当天,虽然天空下起蒙蒙细雨,北区步行广场仍人潮涌动,路过的同学都纷纷进入摊点内咨询维权相关问题。2017级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赵文帅同学就网上订餐商铺的卫生安全问题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对此,来自漳州开发区公安局的吴警官指出,开发区政府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也需同学们仔细观察商铺的环境卫生及是否有食品安全营业执照。吴警官表示:“大学生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贪图便宜。在做决定前理性思考、认真核实、考虑后果。当发现自身权益受侵害时要立即报警。”
 
  此次活动中,校学生会权益部还设置了提案征集环节,呼吁“嘉”人向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共同建设美好、安全的“嘉园”,同时呼吁同学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关注自身的权益,在被侵权时能够积极向权益部、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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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援在线:七成以上学生曾遭遇消费侵权
 
撰稿:法学院 施潇洋 摄影:法学院 高亚婷

 
  以100多位在校生为样本进行调查,我校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发现75%的学生曾遭遇消费侵权,其中,仅1成人选择维权。法之根本,意在援助。近来,该中心结合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开展了系列活动,其目的正是为在校的消费者们提供维权平台及法律帮助。
 
  消费调查的同时,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还对我校周边的商家进行了诚信投票。3月16日,优秀商家颁奖典礼在经管大楼207教室举行。莅临现场的嘉宾有:漳州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卢智勇科长和林果欣副科长;法学院专任教师王思杰博士、罗芳博士、姜宇博士;法律援助中心指导老师林迟霈;法律援助中心顾问陈雪琴老师;我校学生会指导老师张宇。
 
  在现场,姜宇博士的发言将气氛推向高潮。他演讲的主题是“统合法治力量,共建健康市场”。姜宇详细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法律中的特殊地位,并由此引出三大意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经营者的声誉意识、监督者的信托意识。他认为,三大意识看似互不相干,但这不仅仅是某一方的责任,而是监管者到经营者再到消费者的共同责任。
 
  编辑:传媒中心 陈巧恩
 

(转载需标注来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