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贵阳市公安局的表扬信

撰稿:团委学生助理 季丰玄  
2017-03-23

  1600公里,这是我校与贵州省贵阳市的空间距离,近日却因一封信、一位女孩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女孩姓王,系我校人文与传播学院大四学生,目前正在当地一家媒体实习。“为进一步弘扬正气,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建议贵校对王同学的事迹在全校予以通报表扬。”来自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表扬信详细描述并由衷赞叹了一位机敏、勇敢的“嘉”人。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2月14日傍晚,贵阳市的一辆公交车上发生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实习下班的王同学乘坐了该辆公交车,并目睹了案件全程。“大致是由于开不开车窗起了纠纷,进而引发一名男乘客殴打女乘客。我先是上前,想拉开男乘客,但是拉不动。”王同学通过电话向我们回忆道:“可能是出于职业的敏锐,我马上拿出手机拍视频。”
 
  后来,王同学还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最终依法打击处理了犯罪嫌疑人。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在表扬信上说:“王同学录制的视频录像及口供为侦破案件起了关键的作用。”他们认为,王同学面对危险挺身而出的精神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展现了当代青年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当代青年学生中的生动实践。
 
  编辑:传媒中心 陈巧恩
 

(转载需标注来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网站”)